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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宜兴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
日期:2014-06-23   浏览次数: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《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》以及省、无锡市委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》,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结合宜兴实际,制定以下十项规定。

一、改进调查研究。市领导同志要紧紧围绕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,明确调研主题,有针对性地安排考察路线和考察点,既要选择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和单位,更要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、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开展调查研究。市领导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。要改进考察调研的方式方法,可适当采用不打招呼、不规定路线的方式进行调研,多同群众座谈,多同干部谈心,多商量讨论,多解剖典型,全面深入地了解基层一线的实情、检查决策政策的实效、探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招,总结经验、研究问题、解决困难、指导工作,力戒走形式、走过场。市委常委不同时到一个部门和单位考察调研,市领导同志也不要集中或轮番到一个点、一条线路去考察调研。市领导同志围绕市委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的重要调研活动,应向市委、市政府提交调研报告,必要时市委书记或市委常委会议、市政府常务会议可听取调研情况汇报。

二、解决民生难题。坚持群众路线,站稳群众立场,健全“三解三促”长效机制,市领导同志每年安排5-7天开展驻点调研,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,多听群众真心话,多交群众朋友,多办顺民意、解民忧、惠民生的实事。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,了解群众诉求,关心群众疾苦,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。探索运用网络等新媒体与群众直接联系的途径和方法,深入做好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、教育群众、服务群众工作。

三、精简会议活动。严格执行会议分类管理和申报审核制度,严格控制以市委、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,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;可由部门召开的会议,不以市委、市政府名义召开。除有重要审议事项的会议外,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;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,要精心设置议题,充分安排讨论时间,提高讨论质量,力戒泛泛而谈。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,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会议。未经市委、市政府批准,市领导同志不出席各部门各单位主办的各类剪彩、奠基活动和庆祝会、纪念会、表彰会、博览会、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。切实改进会风,提倡开短会、讲短话,力戒空话、套话,提高会议实效。

四、减少文件简报。规范公文处理程序,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能范围发文,没有实质内容、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。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文件,一律由部门自行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,不以市委、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或印发。
五、规范出访活动。市领导同志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安排,严格按照中央、省规定实行量化管理。市主要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。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。出访团组要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。

六、简化接待工作。市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要坚持轻车简从,严格控制陪同和工作人员。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,不打电子屏滚动标语,不铺设迎宾地毯,不摆放花草,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,不赠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。市领导同志下基层,不用警车带路,不亮警灯,不拉警报,不清场,不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,不扰民。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,市领导下基层调研及走访慰问,如需在所到地区和部门用餐的,一律安排工作餐,不上酒水。

七、改进新闻报道。市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、新闻价值、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。市各议事协调机构的会议,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业务性、内部性会议,市主要新闻媒体一般不作报道。报道市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,要按照精简务实的原则,简化职务称谓,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、字数、时长,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,有的只报标题新闻。除项目洽谈、签约等有实质性内容的活动外,市领导同志与中央部委、企业和兄弟市负责同志一般性的会见会谈一律不作报道。

八、严控文稿发表。市领导同志个人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,须报市委批准。除市委统一安排外,市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,不发贺信、贺电,不题词、题字,不作序。

九、厉行勤俭节约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,严格执行住房、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,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。倡导厉行节约,反对铺张浪费,从严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及规格,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支出。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俭朴,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香烟、水果、花草,不制作背景板。一般性会议不制作非纸质专用材料袋,不发笔和记录本等。会议就餐不上高档菜肴,不安排宴请。会议住宿严格执行相关标准。

十、坚持廉洁从政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,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,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,严禁违规收受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,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。坚持依法用权、秉公用权,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,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严格教育、从严要求配偶、子女、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审慎对待亲情友情和社会交往。坚持自重自省、自警自励,模范遵守党纪国法,自觉加强道德修养,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,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。